本报讯“我们要做的就是让群众得到最大实惠的同时,建立起与生态立省战略相适应的殡葬文化!"12月17日,省民政厅厅长丁治学在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上一番话让我省殡葬工作人员们颇多感慨。

在今年4月一8月全省清理整顿公墓,有6个公墓未经批准即建设、经营;有的公墓存在违规使用土地,土地、环保、建设、林业、物价等手续不健全等问题,特别是建设出售超标准面积墓穴问题严重。有的公墓建设销售的墓穴中67%的超过标准,有的擅自扩大墓区面积,少批多占;有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违法开展经营活动。
重重困难中,全省殡葬改革有了很大发展。全省已有50%的县推行火葬。火化率由2000年底的不到10%提高到2008年底的17.5%。
为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我省5年内新建了16个殡仪馆、16个经营性公墓,全省殡仪馆达到了36个,经营性公墓达64个。
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倡导和推行少占地、不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并逐渐得到越来越多的群众认可和接受,树葬、草坪葬、鲜花葬等节约资源、美化环境的生态葬法逐渐得到推广。
按照正常的人口死亡率计算,我省每年死亡人口大约在27万人左右,如果有25万人实行土葬,那每年就要占去土地3000多亩。
在这种形势下,目前省有关部门要求,在地处边远、经济落后、交通不便的地方实行丧俗改革和集中规范埋葬,要指定区域或利用荒山荒坡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对当地农村死亡人员遗体实行集中规范埋葬,并制定规章管理制度,严格限制墓葬用地面积,并规定不得使用水泥、石材等硬化固化坟头,不允许垒大坟、立大碑、修建豪华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