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除了东部、南部一些沿海地区己经发展为较为发达的地区,依靠进出口贸易和工业脱离了农业种植的范畴,在西北部和内陆地区,人们还是在依靠土地过生活,这样的地理位置和历史使命决定了农业县城更应该做好耕地保护,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保障。可是乱占耕地的现状却让我们担忧,特别是农村乱埋乱葬现象严重,村民修建墓地根部不理会土地的性质,修建和管理都是杂乱无章的。在一些县城,周边村民80%以上将亡者就地葬在各村、乡的荒岗上,呈现出“村村有坟地”的局面,日积月累形成了村头坟地星罗棋布,坟头少则几百,多则上万,这种情况既破坏了耕地也又影响村容村貌,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缺乏规划,乱埋乱葬,占用耕地的现象日趋严重。随着国家农业补给政策的全面落实,农村的土地备受重视,实行土地承包制后,农村群众对自家土地有了掌控权,故而也将墓地选在自家的自留地或自留田中。随后便可在众多的田间地头、道路两旁看到家族的家,如果乘车路过便感到十分显眼。据不完全统计,仅湖南嫂县,一个村中平均有十个小组,每个小组都有墓地,并且面积至少在一亩以上,平均下来全县就有至少6330亩耕地被占用为墓地,这样造成耕地土地数量的直线下降。尤其是许多平原乡镇“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更为严重。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亩,而一个墓地有的就占去近1分地,耕地短缺的矛盾更加突出。近几年,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殡葬管理工作,各级主管部门在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许多地方后续工作不能及时跟进,同时对于如何建公墓、建怎样的公墓以及如何管理等缺乏具体的指导和帮助,整体上还是显得各自为政、杂乱无章,规划用地和管理水平明显不高。
(2)政府对农村公墓建设重视不够,资金投入少。随着时代的进步,传统的殡葬观念正在不断更新,但是人们对公益性公墓的意义和作用还不甚了解,农民群众更是缺乏对新鲜信息的接触,对于新的丧葬文化理念接受起来也比较慢。殡葬改革提倡的环保理念、厚养薄葬、生态文明的初衷在农村难以得到有效落实。同时,村民“死有所葬”的问题尚未引起政府的关注,在“村村土葬”的氛围下,政府对于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资金严重不足。许多地方的民生工程中尚未包含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广大农民在“葬”的问题上还持有传统观念,同时也没有很好的享受到丧葬改革的成果。
(3)互相攀比,大肆兴建豪华墓地。由于受传统丧葬观念和风水迷信思想的影响,大多数农民群众认为祖辈坟头大,风水位置好,墓碑立的高,便是对祖宗、对逝者的一种最好的孝敬和追思,同时也能为子孙后辈积福积德,带来好运。久而久之,树大碑、建大坟的现象日趋增多。有些较富裕的家庭为了显示阔绰,花费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兴建墓地,极其奢华,有的墓地面积甚至比普通民宅还大,造成了严重的资金和土地浪费,也违背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
(4)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益性墓地主要建立在农村,只允许安葬本村村民,不对外开放,不允许开经营性活动。可是由于近几年来,城市内经营性公墓价格涨势不断,一些不法分子看出公益性墓地规模日渐庞大,并且价格低廉,就开始打起公益性墓地的主意,一些价格相对便宜的“小产权墓”近几年来不断被催热,公益性墓地打出价格便宜、永久使用的招牌不断招揽群众前去购买,这中间如果有人需要购买墓地,还需要熟人介绍,大部分交易还是偷偷摸摸进行的,尽管各地政府不断三令五申,告诫广大群众不要购买不合法公墓,但廉价的价格还是吸引了不少市民,再加上很多群众并不知晓农村的公益性墓地是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供应的,所以近几年来公益性墓地私售的现象尤为受到关注,在各地都有不断曝光,其实凡是私自购买的此类墓地的市民,在目前国内均不受法律保护,就如同“小产权房”,人们购买后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后果只能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