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尊严,是指公民所具有的自尊心以及应当受到社会和他人最起码的尊重。我国宪法在公民基本权利章节中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刑法中的侮辱尸体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遗体、遗骨的保护,均体现了法律对死者人格尊严的保护。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行政权出现了不断扩张的趋势,但无论如何,行政权都不能扩张至公民权利领域,即当政府的权力运行至公民基本权利之处时即告终止,除非在特殊或非常时期。行政机关在平坟过程中强制扒坟,推到墓碑,不顾死者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的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弱者更期待公平。政府一切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而有尊严生活。英国政治学家边沁认为,政府的职责就是通过避苦求乐来增进社会的幸福,如果组成社会的个人是幸福和美满的,那么整个国家就是幸福和昌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