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居民的宗教信仰有佛教、道教、基督教,以信奉道教的人为多。唐代建慧明寺于县城西,开展佛教活动。之后佛教渐兴,县境各地相继修建庙宇。较著名的有大觉寺、梵安寺、真觉寺、鼎慈寺、钟山寺、福圣寺、云台寺、高草庵等。云台寺位于上乡黄关,规模甚为宏大,可惜被废。每逢农历二月十九日“观音生日”、六月十九日“观音得道”、九月十九日“观音坐莲台”等神节日,均要举行大型的宗教活动。到民国二十年后,由于新思想和一些科学知识传入,佛教逐渐衰落,有的寺庙倒塌,有的甚至被废。“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活动受到冲击,一些庙宇庵子被拆,佛像被废,佛教活动被迫中断。现在只有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重修的高草庵,佛教活动不再兴盛。但一些过去重大的集体宗教活动,已经演化成大型的集市贸易活动,成为民间的重要节日,如黄关的“二月八”和观音阁的“九月初一”等。县内信道教的人较多,但理解道教真义者不多。误把道士看作专门驱邪赶鬼的巫师,称道士为师公凡丧葬、大病等不详之事,均请师公鬼婆冲摊送鬼。有的村族每隔两三年请道士打“太平酸”,预祝来年人畜兴旺、五谷丰登。

灌阳居民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共同的民情风俗。一般以家族聚居。传统住房普遍为土木石瓦结构,设一堂屋,内装有香火,许多风俗仪式活动,都在堂屋内完成。饮食上灌阳人喜欢吃油茶,油茶待客是灌阳人的必要礼节。宴席秩序井然,上菜斟酒,有一定的程序,一般要摆十大碗,喝十盅六大欧,席位座次,按辈分大小有严格规定。非常重视礼节、讲究修养。人一生中的重大活动,有三朝、满月、对岁、婚嫁、祝寿、丧葬。其中祝寿和丧葬都举行歌堂,有响乐师奏乐。
岁时民俗有:春节(正月初一,抢挑“河花水”,“出行”,舞狮舞龙,游村走巷,登门拜年,互道吉祥)、元宵节(正月十五,闹花灯,放“喜火”烧挂门钱)、忌.日(农历二月初一到初六分别忌鸟、蚕、鸡、羊、牛、马)、农历二月八(原黄关云台寺庙会,演变为农具节,人们从四面八方拥聚黄关镇,人山人海,漫天都是小孩的口哨声)、清明节(祭扫祖坟)、立夏节(吃汤圆)、农历四月八(牛头大王生日,做“青著饭”)、端午节(扒龙船)、农历六月六(田头土地神生日,尝新节,抬城陛菩萨,敲锣打鼓周游田桐。瑶族的“祭庙节’,-—祭奠“盘古王”)、乞巧节(农历七月初七。晒笼箱,妇女向织女乞求智巧)七月半(农历七月十一到十五日,接新亡人、祭祖敬神)、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团圆节,月亮生日,用月饼、橙、抽供奉月神)、农历九月初一(观音菩萨生日,观音阁赶庙会)、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日,古时登高饮朱英酒、头戴菊花)、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是日晚送灶王登天)、大年(农历腊月三十,“封岁”、“守岁”、“坐田埂”,通宵不眠。是日晚接灶神回位)。
其它风俗有:看风水、问鬼、招魂、盘花根、上梁、求雨等。
灌阳县民间乐种有:采茶舞、花灯舞、瑶族长鼓舞、清唱、渔鼓、哭嫁歌、孝歌、红年鼓、山歌、巫舞乐、道教音乐、佛教音乐、桂剧、彩调等。
上述习俗,有些曾经是有音乐的,如由宗教庙会演变的盛大集日或节日、婚俗等。有些现在仍然是有音乐的,如葬礼、春节、祝寿和一些祭祀活动。有些习俗,虽然本身没有音乐,但它们是音乐内容的重要来源,如打油茶、走亲戚,就是孝歌中的重要内容。房屋建筑之格局也为许多民间仪式、民间音乐提供了重要场所。民间风俗与上乡丧葬音乐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影响着丧葬音乐的内容、形式和风格。使丧葬音乐呈现为今天的面貌。
由于灌阳县四面环山,外地的信息不易传入,传入以后也容易保存。又由于地形仅向北开一小口,历史上属于湘楚,古今的交通以往北方为主,所以灌阳县在文化上受北面的影响较大。此地居民的祖先,多数来自于北方各省,在这种较为封闭的环境中,保留了祖上的某些北方遗风,其语言就属北方系统,带有浓重湘方言风味的灌阳官话,在北方各省都可以交流,甚至于可以在东北交流。而往南走,到桂林交流就会发生困难,再往南走就不能交流了,其空间距离不过百把里之遥。据清道光二十四年((灌阳县志·援古》部分载“《省志》:灌阳县婚、冠、丧、祭悉尊文公家礼。《桂林志》云:静江与湘湖接,民风习俗与中原同。”据笔者查考有关的文献资料和实地的民俗风情,灌阳县的习俗,尤其是婚、丧习俗,在内容和仪式程序上最接近于湖南的零陵、永州地区,与湖北大多数地方有部分相同的内容和形式。湖南、湖北各县都唱孝歌,陕西省也唱,而往南跨过海洋山脉,不过几十公里的地方就不唱孝歌了。灌阳县上乡的地理人文背景从方方面面影响着丧葬音乐,使其形成自身的特色和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