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公墓管理问题一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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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沈阳市城市公墓期限和费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不享有墓穴的土地所有权,通常市民“购买墓地”其实购买的是具有期限的使用权,期限到了,若想继续使用,就必须继续缴纳管理费用。作为城市公墓的土地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使用年限,一般是50年和70年,而城市公墓管理费收取周期为20年,对于墓地所占用土地资源使用年限到期后,城市公墓如何继续管理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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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公墓续交管理费用的问题上,《沈阳市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公墓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期满继续使用的,仍需交纳费用,逾期15天不交纳的,按无主墓穴处理;每年墓穴维护管理费按照墓穴费1%收取,每次将会一次性收取20年的费用,期满继续使用的按原标准收费,但是对于逾期不交的情况未作出说明l侧。实际上,沈阳市大部分私营公墓在售卖公墓中实行一体化收费,即购买墓穴费用中己经包含10年或20年的管理费,市民根木不清楚管理费用征收的标难:有些墓园管理者私自允许市民拖延续交管理费用的时间,有的长达两年,有联系不上墓主的情况,也并未做任何处理,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沈阳市城市公墓期限和费用问题已经成为沈阳市民关注的焦点,城市公墓如何续费、没有续费如何处理、无主墓的审查以及墓园本身土地使用年限等一系列难以处理的疑问,折射出沈阳市城市公墓管理制度在设计与运行上的诸多问题,使沈阳市城市公墓巫待新政出台。
第二,沈阳市城市公墓管理人员聘用。《沈阳市公墓暂行管理办法》对于城市公管理人员只有“聘用专职管理人员”一句简单的描述,并没有规定城市公墓专职管理人员选聘的标准原则,这很容易造成一些城市公墓管理者选聘错误的人上岗。以沈阳市卧龙城市公墓为例,城市公墓管理人员多为其家族成员,而这些城市公墓管理人员并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就上岗,他们在工作中不能够掌握专业的工作方法,没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工作方式不灵活,这对沈阳市城市墓园发展带来不良影响,间接造成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
第三,沈阳市城市公墓用地规划。根据上文信息可知,沈阳市19家城市公墓未来40年左右将没有多余的土地用来供给死亡人口。就沈阳市城市墓园实际情况,最长能用60年,短则10年,以沈阳市永乐青山墓园为例,据永乐青山墓园经理介绍该墓园总面积位25万平方米,目前己开发利用15万平方米,剩余10万平方米。每年可安葬骨灰600盒,其中1/3为树葬、草坪葬等环保葬法,那么计算下来该墓园每年需要土地2.3亩(约1500平方米),除去60%的基础设施和绿化等用地,该墓园的剩余土地可够安葬27年左右。沈阳市城市公墓用地规划迫在眉睫,而沈阳市对于城市公墓用地规划并没有专门的政策性文件,这有可能对相关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造成阻碍,不仅降低府部门工作效率,而且严重影响沈阳市城市公墓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