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殡葬改革的是与非—对《殡葬管理条例修订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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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和政府倡导的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出现了不少偏差和失误。为了适应新时代的需要,解决殡葬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近来,有关部门拟定了《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既是征求意见,笔者不妨将自己的感受如实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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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罚代葬”偏离政策设计初衷
《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将在农村推行以火化为导向的殡葬改革作为一项改革成就继承下来。然而,根据我们的调研,这些年来强制推行的农村殡葬改革非但没有取得预期成效,反而增加了群众负担。
据调查,不少地方在火化之后,依然进行土葬,并操办丧葬仪式。不仅仍然占用耕地,而且徒增死者家属火化费用等开支,这与政策制定的初衷背道而驰。调查显示,一名农村居民死亡后,火葬要比土葬多支出近100。元.很多经济困难的农户难以承担。再加之有些地方距火葬场较远,给村民办丧事带来不便,而且长途奔丧易导致死者所患疫病的散播,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
不少地方政府在殡葬改革中“以罚代葬’,的做法,更是偏离了政策设计的初衷。有关部门和人员将殡葬改革变为可以‘。寻租”的经济行为,借助垄断经营及其在殡葬管理上的优越条件,从中攫取高额利润。豫南不少地方流传的一句顺口溜—“火葬费代替了农业税’,,就表明了民众对当下火葬改革中存在问题的强烈不满。
相关的政策设计也多缺乏对不同生活条件、不同地域、不同传统习俗人群殡葬需要的探索以及对底层农民心理感受的尊重,伤害了民众的感情。
在《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以火化为导向的改革政策,不仅脱离了现实的复杂情况,而且缺乏殡葬工作应具备的人性化和感情色彩。
强制推行造成千群关系紧张
在农村殡葬制度执行过程中,近年来,我们经常看到因强制推行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的例子。
不少地方在推行殡葬改革过程中,多采用“运动式”做法,动辄罚款、“起尸火化’,、‘·扒坟掘墓’,,这在传统观念深厚的农村地区,埋下了矛盾的种子。为了防止农民偷埋土葬,不少地方还设置了有奖举报制度。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偷埋土葬,但也存在不少弊端。从调查情况来看,举报者的动机并不单纯,不少地方的举报制度成了实现一己之私的途径和手段,有人为得到几百元举报费而举报,有的是发生过矛盾冲突的人家之间相互举报。这些势必影响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网络意见不代表民众心声
殡葬政策提出在有些地方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并未要求一律火葬。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地方的民政部门往往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过度推行火葬,制定严格的罚款制度,把火化率作为衡量殡葬工作好坏的首要指标。这种做法与群众意愿严重对立,侵害了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当下,仍将在农村强制推行以火化为导向的殡葬改革作为改革的方向,不禁使人心生困惑。
尽管并不是所有的改革都应征求民众的意见,但像殡葬改革这种牵涉到每个人利益的民间‘。大事”,这种移风易俗的变革,难道不应该征求一下底层群众的意见吗?《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仅仅征求了一些书面与网上意见,没有真正深入民间,倾听村民们对殡葬改革的真实感受。对于对网络世界非常陌生的广大农村普通村民来说,‘·网上执政’,并没有实效。
在殡葬改革问题上,有关部门应该思考的不仅仅是群众的落后与保守问题,更重要的是自己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问题。
农村殡葬中的文化认同
殡葬改革本身不应受到质疑,应该质疑的是改革的方向和方式。火葬作为一项身体处理方式,实际上是一种“舶来品’,,相反,土葬作为汉民族的一种传统或民间信仰,甚或民俗宗教,却有着比前者更为悠久的历史。在中国几千年的社会发展中,除了短时间出于宗教信仰或其他原因(如有对病亡者施行火葬的先例)实行过其他葬法外,在今日中国的大部分地区和绝大部分时间实行的主流丧葬方式都是土葬。这种丧葬方式已经和群众的整个生活世界融为一体—它本身就是群众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不仅仅是对逝者身体的处理,更是村民理解、认同、处理、适应这个社会的一种方式,和农村社会秩序的维系和运转都有着莫大的关系。
不少地方把殡葬改革作为一项可以量化的经济事件来做,作为一件上级布置的行政任务来执行,而对殡葬改革的文化属性认识不足。在相关的政策设计中,殡葬文化内涵没有得到足够的体现。
笔者认为,如何将殡葬改革的进行同农村“孝文化,,的倡导协调起来,使村民的行为和认同转移到“厚养薄葬’,这种新的风尚上来,实现“孝’,的着力方向的转移,才是今后农村殡葬改革过程中应该考虑的问题,而火化与否显然不应该是其追求的首要目标。在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如何确立和维持一种新的关于农村生活的道德规范,减少“无公德个人’,的出现,促使农村的文化生态可持续发展,是殡葬改革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
现阶段,相关部门应该切实加强调研,慎重出台《殡葬法》,在农村地区推行以火化为导向的殡葬改革更要慎之又慎。具体而言,应当在农村推行群众拥护和赞同的仪式,即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方式;或者推行群众拥护的其他少占耕地而不永久性占地的丧葬方式;鼓励但不强制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