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下,追求经济利益是市场主体的最终目的。但是,殡葬业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在考虑经济效益时更好注重社会效益。同时,为了保证殡葬机构的公益性,殡葬管理机构必须确保殡葬服务价格过度增长。最终导致殡葬服务机构在夹缝中勉强生存,经常出现入不敷出现象。
当前,政府把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对殡葬业机构投入不够,没有将殡葬补贴费用纳入到财政预算中,没有了政府的财政支出,增加了殡葬机构的生存压力。虽然国家出台的《殡葬管理条例》逐步放开了殡葬市场,降低了准入门槛,允许非公有制企业进入殡葬业市场,然而,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因利益驱使,对政策执行力不够,导致殡葬业不能吸引社会资本减轻生产压力;政府没有将殡葬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长期规划中,没有制定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殡葬法,导致殡葬监管部门在处理殡葬业的非法经营问题,不能做到有法可依,不能维护殡葬业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