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行业协会从本质上讲,属于第三部门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三部门是相对于作为第一部门的政府和第二部门的企业而言的一种组织形态,亦称之为“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性组织”。由于行业协会的独立精神、内生的平等意识、公共性、自治倾向、行业的权威力量等属性,使得这一部门在现代社会治理模式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社会秩序的规范起着重要作用。一方面对于行业领域而言,能够通过行业协会的规范,提高行业自律性,协调行业内部企业、组织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行业信息共享;另一方面对于政府管理而言,能够弥补政府和市场在公共服务的提供上的不足,并且行业协会是民众参与政府事务的一个有效通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政府权力起到监督的作用。对于殡葬领域行业协会的培育和发展,需要政府层面和殡葬行业协会自身两个方面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层面为行业协会的培育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这是我国殡葬行业协会成熟、发展的前提,这就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推进政社分离。需在理清政府与殡葬行业协会组织之间边界的前提上,坚持殡葬行业协会内部人事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等方面的自主化,减少政府管理部门对行业协会过多的而不必要的干预,使得殡葬行业协会享有充分的自主管理权和自治能力,逐渐淡化殡葬行业协会的行政色彩。
第二,健全殡葬行业协会管理的制度。政社分离,减少政府部门对殡葬行业协会的干预,并不代表着政府管理部门对殡葬行业协会管理的缺失,而是需要政府管理部门进一步健全殡葬行业协会的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等,为殡葬行业协会及其与政府之间形成一个制度上的框架,确保对殡葬行业协会的管理有据可依,实现对殡葬行业协会的发展进行宏观上的指导。
第三,政策上的扶植。一方面政府管理部门需要在殡葬行业协会发展过程中进行必要的财税、经费等政策扶植;另一方面还需在实现殡葬行业协会多元化方面的政策扶植,中国殡葬协会(CFA)是我国殡葬领域为数不多的行业协会,这并不能满足我国殡葬行业发展的需求,而且该协会也不能代表今后殡葬企业发展的利益诉求,因此政府管理部门在实现殡葬行业协会多元化的过程中,要降低殡葬行业协会的准入门槛,提供政策上的支撑。
其次,行业协会自身能力的建设,这是我国殡葬行业协会发展的根本,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明确殡葬行业协会的宗旨和职责。明确的宗旨是殡葬行业协会不断发展,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前提,我国殡葬行业协会组织不仅仅要做联系政府与市场的纽带,而且要积极树立奉献社会、服务大众的行业宗旨,使殡葬行业协会自身通过树立这一宗旨明晰自身的定位,与政府、市场之间形成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至于职责方面,殡葬行业协会要主动承担政府管理部门下放的部分职权,在制定殡葬行业标准、殡葬行业人才培训、殡葬行业资质评估、等级认证、行业质量监管等方面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第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资金不足是殡葬行业协会发展壮大的最大障碍,过分依赖政府经费划拨对自身的独立性有着巨大的影响和制约。因此,殡葬行业协会要积极拓展筹资渠道,拓宽资金来源,建立多元化的殡葬行业资金来源渠道。这需要殡葬行业协会不仅仅依赖政府财政拨款,而且要积极与殡葬企业等营利性的组织展开合作,使自身筹资渠道多元化、结构合理化。
第三,加强自身变革和管理创新。第三部门自身的变革与管理创新是提高其生存能力的根本路径fuel。殡葬行业协会作为第三部门的典型的代表,要提高自身能力建设也离不开自身变革和管理创新。一方面需要殡葬行业协会完善其内部治理结构,从实质上健全殡葬行业协会内部的理事会制度,通过健全自身内部治理机制,可以减少政府管理部门对殡葬行业协会发展的干预;另一方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这包含殡葬行业协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使殡葬行业协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