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中国社会经济进入加速转型期,法治化与市场化逐渐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各领域的重要发展导向。殡葬制度亦在这一历史背景下经历了深刻变革,其制度框架由计划控制逐步转向法治规范与市场机制协同推进的模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显著提升了公众对殡葬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要求,传统的丧葬方式和基础设施己难以满足现代社会的多元化与专业化需求。

为响应时代发展需要,国家开始推动殡葬服务体系的制度化重构与法制化建设。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殡葬管理条例》,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全国性殡葬管理法规,该条例明确了殡葬管理的基本原则与行政职能,强调推行火葬制度、改革土葬习俗、节约殡葬用地,并倡导文明治丧。这一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殡葬政策进入法治轨道,也为后续政策体系的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在政策引导与体制松动的双重作用下,殡葬行业逐步对社会资本开放,市场主体开始参与殡葬服务供给,推动服务形式从单一向多元转型,服务内容由基本保障向个性化、人性化延展。各地陆续建设了较为完善的殡仪服务设施体系,包括殡仪馆、公墓、火化场等,殡葬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与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然而,尽管市场化和法治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殡葬服务供给结构与行政管理体系,但在部分地区仍存在监管乏力、服务价格偏高、政策执行不均衡等问题,暴露出制度转型期中政策落实与监督机制之间的张力。总体而言,这一时期殡葬政策呈现出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并存的结构性转型,殡葬制度逐步走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