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 170号)的内容,现阶段我国的殡葬政策、特别是殡葬用地—墓园建设相关政策的精神:一是继续努力提高火化比例,减少墓葬对土地的单位消耗。以每具遗体来看传统土葬所需要占用的土地资源是火葬的3-4倍,由于相对于土葬,火葬节约土地资源效果较为明显,因此必须继续坚持并大力推广。

二是严格规范新建墓园和现有墓园的扩建项目。国家对经营性墓园和面向农村居民服务的非经营性墓园之间有着十分严格的界限,但根据实际情况,一方面墓园经营者可以获得较丰厚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消费者可以较经营性墓园低的价格购入非经营性墓园的墓穴,以违反相关规定的方式将非经营性墓穴向城市居民销售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同时,通过制度建设、法规完善等方式维持墓园建设、经营市场秩序的正常,防止墓穴炒卖、私建豪华墓、家族墓现象的出现。三是大力推广更为节地的环保葬,进一步节约土地资源。所谓的节地葬包括花葬、树葬、壁葬等,当然还包括对土地资源实现“零”消耗的海葬。根据文件精神,政府从财政、舆论等多方面对民众采取节地葬的行为进行鼓励,即一方面减免民众节地殡葬的相关费用,对其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外,在公共舆论导向上还予以必要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