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级政府在殡葬改革中所追求的目标主要是建好殡仪馆仁公墓),继续宣传殡葬改革,提高火化率,因为政府负有保护自然的义务。同时,对殡葬秩序加以规范,例如不准在市区内乱搭棚治丧等等。严格规定了殡仪服务的项目和从业人员的条件,并且鼓励那些更具文化素质与经营理念的人士进入到殡葬领域来。当然这样做,政府可能面临两个尴尬:

第一个尴尬,当火化率有较大提高时,政府在社会上的形象难免背负着民众对目前殡葬服务的不满情绪。民众一般认为,殡葬服务属于第三产业,殡葬消费是人生的“最后一次消费”。每个人终有一死,谁都要享受一次殡葬服务,有什么理由只准许我到指定的唯一的一家殡仪馆去享受殡葬消费呢?我是消费者,我为什么没有选择殡葬服务提供者的权利呢?这种殡葬服务是政府“强加”给他们的。
第二个尴尬,当政府支持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因为投入不够或根本没有投入,而使建设项目负债过重,造成殡仪馆维持工作的成本过高。政府首当其冲被放在第一位,成为被抱怨的对象。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可能,政府里外都难做人。因而,殡葬改革对政府提出不少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