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玉溪市政协文史委牵头,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组成视察组,对玉溪市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在对新平大坝山、大野坪公益性公墓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进行实地察看的基础上,参加了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听取了新平县政府殡葬改革工作的经验介绍和市民政局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督查报告,还听取了分管副市长对下一步玉溪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安排及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五个成员单位领导的发言。与市民政局相关领导交换了意见,共同研究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搞好殡葬改革工作的三条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大对殡葬改革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殡葬改革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是各级政府要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完备功能、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强各地殡仪馆建设,做好规划设计、资金落实等前期工作,落实好项目配套资金,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尽快抓紧抓好在通海、江川、华宁三县交界处建设殡仪馆工作,做好项目的选址规划、土地征用等前期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划定辖区内的火化区、暂不推行火化区和土葬区。抓好公益性公墓的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分期分批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协调处理好公墓建设中选址难、用地难、资金难的问题;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制定规章制度规范运作,严禁乱埋乱葬,坚决杜绝活人墓,严格控制墓穴占地面积,严格收费标准,加快墓区植被恢复,防治青山白化,改善公墓环境。有计划地发展一些经营性的公墓,并强化对经营性公墓经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三是加强殡葬管理机构和管理执法队伍的建设,尽快成立殡葬管理所、殡葬管理监察大队,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针对殡葬改革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一次殡葬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各级政府要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文化的有力措施,确保2010年全市殡葬火化率达20%以上,并争取每年保持5%的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