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农村殡葬基础设施不完善间题,政府在城镇与乡村交界地带建设殡仪馆,确保各乡村距殡仪馆距离不超过25km,并合理安排灵车等运送交通运输工具。政府部门发放资金,确保每个村落建有一个公益性公墓点。政府及民政部门整治殡仪项目收费不合理间题,实施殡葬惠民政策。采取部分费用补贴或免费火化遗体方案,灵车运送、遗体化妆、停尸防腐等殡仪项目进行合理收费。控制墓地价格,鼓励生态自然葬法,免费开设花坛葬、树葬、草坪葬等公益性绿色殡葬项目,对选择生态葬法家庭进行经济补贴。

农村建设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规划专用造墓区域。进行农村“老坟地”墓园化改造或允许农村民众在村或组规划的隙地、逝世人员家庭周围的平地深理骨灰(盒),不得使用棺材,不留坟头,深理1.2m以下。鼓励农村建设公益性墓园,墓地与骨灰纪念堂相结合。墓园以祠堂形式建设,祠堂在我国传统文化、孝道文化及祖先崇拜文化中具有崇高地位,易得到农村民众的认同与支持。在墓园纪念堂褒奖村内先贤与人才,激励后辈上进奋发井加强村内居民凝聚力。此办法既优化殡葬改革方案,也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利于社会文明建设。
农村殡葬习俗含有宗教与民间信仰成分,西方国家考虑民众宗教信仰因素,殡葬会选择在教堂内建设教会公墓,安抚生者与亡者心灵。我国农村地区可选择在寺院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堂与公益性墓园,运用宗教“涅桑舍身”等思想,鼓励民众选择火化,骨灰集中入塔入寺安葬,佛力超度,后世蒙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