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和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介,要加大殡改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殡葬管理法规和政策,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殡葬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宣传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新风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实行殡葬改革的自觉性。

各村(居)委会要建立健全“红白事理事会”、“老人福利会”等群众团体,把殡葬改革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职工公约的内容之中,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要对其加强指导,引导人民群众在殡葬改革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自觉把殡葬改革落到实处。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殡葬服务,寓宣传教育于服务之中。今后,除了每年四月为殡葬改革宣传月外,将每年重阳节所在的周定为殡葬改革宣传周,大力推行火葬,并继续推行骨灰撒海和植树等少占或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坚决制止骨灰装棺土葬,引导人们逐步实现从保留骨灰到不保留骨灰的转变,促进殡葬改革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