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面对加入世贸组织的冲击和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殡葬行业延续了半个世纪的由民政部门主管主营、独家垄断的局面开始受到多元化竞争者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殡葬服务业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和独家经营下形成的弊端和问题日益凸显。

(一)殡葬服务机构数量严重不足,群众治丧不便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我国死亡人口数量每年820万.由于土葬一般不到殡仪馆进行丧事活动实际在殡仪馆、火葬场办丧事的.每年大约有430多万具,而全国殡仪馆、火葬场只有!623家尤其是大、中城市殡仪馆数量不足、人满为患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殡仪馆年业务量高达2-3万具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况。因此殡仪馆.火葬场的设置远未达到市场的需求.更难说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殡葬服务。
(二)公墓过多过滥,公墓市场混乱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公益性公墓23万个经营性公墓1500多个全国除天津、海南和西北地区外.其他省份都在20个以上。在这些经营性公墓中经营主体有国家,有集体.有个体;投资渠道有内资有外资:体制上有公有制有私有制还有股份制;有经民政部门批准的有经政府领导违规批准的还有未经审批违法私建的。许多乱批乱建的公墓乱占耕地管理较差。即使是合法公墓也存在建超面积大墓等问题特别是有的公墓、塔陵园的经营者大肆炒卖骨灰格位广东、江苏、福建河北等省先后出现多起骨灰格位传销事件当人们发现塔陵经营者当初的承诺无法兑现时便形成了大规模的集体上访给殡葬市场造成了混乱影响了社会稳定。
(三)殡葬服务经营方式落后.难以适应群众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和高度国有化体制一些殡葬服务职工长期‘’坐门待客‘’形成惰性缺乏紧迫感和危机感积极性难以调动。特别是一些县级殡仪馆、火葬场经营方式落后管理粗放服务档次基本处于只能提供简单的火化远远满足不了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四)殡葬服务市场化苗头已经显现,竞争对象多元化、竞争无序
竞争者首先来自地下殡葬中介在天津称”白事大了”在广东叫‘’件作佬“.他们是无职业者不具合法经营资格却从业者众。还有一部分已具有某些合法身份的竞争者却以非法手段争抢殡葬服务如丧葬用品店超照经营为个体兜揽丧葬服务;一些村镇区域内准运的遗体自运车,争抢运尸业务;某些医院的120救护车,以议价非法介入运尸。
除上述竞争者外还有来自政府部门的竞争.如广东、天津等地公安部门建立的法医鉴定中心不仅搞法医鉴定也兼做除火化外的殡葬服务。即便在民政系统内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也已经出现上下级民政部门之间相邻民政部门之间的矛盾总而言之,竞争的态势已经形成。
(五)民政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殡葬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目前殡葬行业普遍存在政企(事)不分现象基本是殡葬管理处(所)与殡葬服务机构合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是管理机构又是经营服务实体。有的民政局局长兼任殡仪馆馆长或公墓的董事长总经理,有些局长、处长是殡仪馆和公墓的法人.这种民政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既是政策法规的制定和监督者,又是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做法.违背了市场经济法则.严重阻碍了改革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