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制度改革,牵涉社会方面广,涉及民政、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多个行政部门的管辖内容,单靠民政部门一家推行殡葬改革难以产生显著效果。且因涉及部门繁多,行政管理权力交错复杂,难以形成共同推进殡葬制度改革的合力,各部门间单打独斗现象较多,未形成长效性管理制度体系。多依赖领导层级推动的运动式执法,由几个部门强力推行改革措施,虽然收获效果明显,可一旦放松监管,社会反弹现象也很明显,一直采用这种执法方式对行政资源占用较多,势必影响社会其他方面的治理,阻碍社会整体治理水平的提升。

治理牵涉的社会问题广泛,需要形成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当前湘西地区殡葬治理工作未能形成职责明确、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部门间存在相互观望现象,部分政策文件只强调领导责任,未能提出各部门统一执法的权责制度,未吸收借鉴有益的实践经验,缺乏制度化的沟通机制,面对土家族等民族群众的困难问题,没有周密的解决方案,无法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相关殡葬改革措施只具有短暂性的打击效果,无法形成长效性的制度措施。民政部门具有殡葬监管职责,却没有殡葬强制执法的权力,只能通过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性执法措施,日常殡葬监管无法及时寻求司法配合,造成监管力度不足,加重司法诉累,强制监管措施容易激发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秩序稳定。具体法律事例:2012年3月,河南省周口市为增加粮食产量,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平坟复耕运动,短短几个月平掉了200多万个坟头,导致社会矛盾尖锐和引发舆论批评。同年11月,国务院颁布第 628号令,删除了《殡葬管理条例》第20条“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的规定,平坟运动才宣告结束。应当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坚决反对机械化执行规定,防止强制性行政执法措施激化社会矛盾,落实部门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