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殡葬立法进程。加快完善并修订实施《殡葬行业管理条例》,完善殡葬准人、殡葬经营方式、社会参与、殡葬改革方式、殡葬监管方式和手段等制度体系;立法确定医疗机构太平间的非殡葬设施定位以及禁止医疗机构开展殡葬服务活动;明确社会力量投资、建造、运营殡葬服务设施的范围及要求;建立经营性公墓退出机制与选择性殡葬服务行业反垄断制度,为推动殡葬改革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2.推进殡葬行业管办分离改革。破解行业服务与管理主体角色矛盾,明确殡葬设施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权、责、利,推进政府主管部门对殡葬事业的管理从微观转向宏观,从部门利益的博弈者转为社会福利的调节者;分类推进殡葬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形成公益目标明确、资金投人多元、监管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
3.完善殡葬设施监督与评价制度。第一,加强殡葬设施执法监管。加大违法违规建造、改造、使用殡葬设施的处罚力度,加强殡葬服务权益保护,明确价格主管部门与殡葬管理部门的执法权限和处罚权限,有效保障殡葬设施的运行能力。第二,建立社会参与的殡葬改革评价制度。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引导群众参与殡葬改革决策,增强政策的有效性、合理性及科学性,完善殡葬设施管理评价标准,加强对殡葬设施的建设投人、服务效益、生态效益、文化效益的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