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式墓园是西方现代墓园发展舞台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其典型特征是大片的湖泊、树木和草坪,少量的硬质铺装,宁静、安逸且舒适的墓区氛围,在墓葬功能的基础上还结合了大众公园的部分要素和社会功能。由于第2章己介绍过其相关发展演变历程,此处不再赘述,主要剖析其在我国乡村公墓中的适用性。

经过了几个世纪的发展,也受到了极简主义和现代主义等思潮的影响,当前风景式墓园的规划用地更趋于简洁,交通用地与硬质铺装逐渐减少,越来越追求创造自然式的景观,相对于我国大多数乡村公墓既往的压抑气氛而言,其更加符合公墓本身带来的高尚人文环境的追求,这一点与我国“美丽乡村建设”的基调不谋而合,我国早己将乡村公墓建设划入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行列,同时乡村墓地又是新一轮土地改革的重点对象,但迄今为止,乡村墓地的建设与发展同我国其他乡村社会活动相比仍非常落后,与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精神生态环境追求相去甚远。所以,风景式墓园中的成熟环境观、规划设计理念等均可适当借鉴后应用于我国乡村公墓设计中。
但同时也应注意到,西方的发展模式、墓园区位环境和人口概况与我国不同,例如西方的“乡村花园式”公墓虽名为乡村,但国外对耕林地的需求与我国差异较大,乡村人口概况也不同,西方风景式墓园巨大的占地面积与公共绿化用地反映出其用地紧迫性不强,而我国多数乡村虽然看似“地多”,实则“人多地少”,若一味学习西方风景式墓园超大的“绿色”面积和较低的墓区密度,则也不符合我国乡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因此在实际借鉴使用中需要在兼顾“风景式”墓园与“节地型”公墓的同时做出一定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