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明节期间,不少市民摒弃陋俗,选择用文明、绿色的鲜花祭扫等方式来缅怀亲人,前往兴义市福禄山祭祀亲人的群众有1万多人,但没有出现一例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文明祭祀新风正在兴起。而这只是我州着力推行殡葬改革的一个缩影。

自1995年我州推行殡葬制度改革以来,广大群众的殡葬意识不断增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健全,殡葬工作不断推进,但相关问题仍较突出。2013年全国遗体平均火化率为48%,全省为28%,我州仅为6%,位居全省倒数第一位。
《黔西南州殡葬管理条例》的出台,对强化我州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让我州殡葬改革工作有法可依,有力地推动了我州殡葬工作驶入快车道。
按照2014年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兴仁等7县城区及义龙新区划定为实施火化区域》的批复,划定火化区范围涉及37个乡(镇、街道)198个村(居)委会、人口110万。截至2017年11月,兴义市、安龙县、兴仁县、贞丰县、义龙新区己实现城区范围集中火化。
“2017年火化遗体近3000具,按照全州年死亡人口约15000人计算,火化率约为20%左右,较上年增加8个百分点,较《条例》实施前增加12个百分点。”据州民政局局长张学敏介绍,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州共计火化安葬遗体近8000例,按原土葬方式每例8至10个平米计算,节约土地资源120亩左右,按每例消耗木材l个多立方计算,节约木材7411个立方。
“实际上,每一具遗体都是一个特殊的病菌病毒库,病毒通过土壤和水源会传播,易造成传染疾病的传播,而火葬就不会产生病毒传播。”兴义市民政局局长郭忠林说,传统丧葬常常占街占道搭棚治丧,易造成交通堵塞、污染环境、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加之一些看期安葬的,少则个把星期,多则十天半月,无形中加重治丧群众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力等负担,而火葬时间短,能为丧属节约大量的财力、人力物力和精力,可大大减轻丧属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