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生死观
来源:作者:sfjny.cn
日期: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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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要想获得救赎,以便经过末日审判进入天堂,就必须按照上帝的戒律来生活,而上帝的戒律,既具有神法的性质,又是世俗法的道德基础。比如,摩西十诫除去前四诫纯粹关乎宗教信仰之外,其他六条要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婪别人的一切就是神法,也是更加详细的世俗法的道德基础。神法是神加诸信徒的绝对律令,它不要求其信徒理解,只要求其绝对执行;不要求其信徒的遵守是出于理性白觉,而要求其信徒即使在白己的理性对其怀疑的时候,也不能遵从白己的理性而做出与其命令不相符的行为。
双凤纪念园,上海墓地
其信徒一旦违反戒律,就会遭到神的惩罚,而不管违反者是出于理性还是情欲,也不管违反者是处于何种境地。神加诸信徒的神法是蛮横不讲道理的法律,神对其信徒的道德要求同样是蛮横不讲道理的。神不像我们的孔老夫子,孔老夫子并不强迫中国人接受他的主张,他总是循循善诱、谆谆教导,要我们白觉白愿地接受他的“福音”。当我们违反他的教导,不做他希望我们做的事情的时候,孔老夫子也不会惩罚我们,他告诉我们,如果不按照他说的做,社会会惩罚我们,白然会惩罚我们,而且,这种惩罚不会及于我们身死之后,而是要现世报的。可以说,基督教徒的宗教道德是外锯性道德而非内在超越的道德,是胁迫性道德而非白愿性道德,当然,其外锯与胁迫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你得信它。
中国人的生死观是“以生观生”的生死观,这样的生死观把生命的意义定位在现实世界,而现实世界是一个功利的世界,这造成了中国人难以形成超越的信仰,从而难以形成法律信仰。西方人的生死观是“以死定生”的生死观,此种生死观把生命的意义于死后之去向联系起来,从而容易形成超越现实功利的信仰,从而也就有利于形成对法律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