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金校尉”听起来似乎挺威风,但在现实中盗墓可是违法的。
在兴宁就有这样一位“摸金校尉”,因急于想赚“快钱”,竟暗潜墓地,盗窃安葬者的骨灰坛,并以盗得的骨灰相要挟,上海公墓,向其家人敲诈钱财。
今年的2月7日上午,家住兴宁黄槐镇的曾先生接到同村群众的电话,称他岳母刚落葬不久的骨灰,被人偷走了。
于是曾先生一家人,赶紧从兴宁兴城赶到墓地,发现新建成的纪念亭中,放骨灰的石板门已经被打开了,里面空空如也,只留下一张写有电话号码的纸片,见此情形,曾先生一家人都是气不打一处来。
事主曾先生:听到这种事情心情肯定是比较愤怒的,这种事情从古至今我们这里都没有听过。我印象中(岳母)十二月初五去世,初七就送到那里,(农历)二十二的时候就有人通知到这种情况,当时心里就十分不自在了。
接到曾先生的报警后,黄槐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往现场调查,采集嫌疑人留下的相关线索,而除曾先生外,还有另外一户人家也被此人,偷走两个骨灰坛并勒索。
在梅州市公安局和兴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支持下,3月中旬,侦办民警就圈定嫌疑人的范围在平远石正镇,经过当地派出所的协助,最终锁定该镇居民刘某文有重大作案嫌疑
。
3月30日上午,办案民警得到一条刘某文已经回到石正镇安南村农场的线索,当即前往该农场进行收网行动,现场抓获嫌疑人刘某文,并从刘某文身上查获两套从网上购买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其中一张正是两位事主汇款的银行卡。
嫌疑人 刘某文:第一次他转了五千,我收到了五千之后,第二天我就告诉他找骨灰的地点,他拿到之后再打三千八给我。(那还有一家人呢?)还有一家人也是这样,(总共)一万七千六,全部取出来了,双凤纪念园,去银行柜员机取出来的。
面对民警的审讯,刘某文如实交待了,自己盗窃骨灰坛勒索,两位事主的犯罪事实。
那他为什么要做出,如此“荒唐”的举动呢,原来刘某在经营农场时,资金周转不灵,想起在网上看到的一篇“偷盗骨灰勒索”帖子,于是便到相邻的黄槐镇伺机作案,并偷走了两户人家的三个骨灰坛,双凤园,要求事主向指定银行转账一万元。
而对于为何选择,这两户人家的墓地,刘某文则说,有一天买菜路过,黄槐圩路段的时候,碰巧看到有一个墓地刚开始施工,当天下午他就把那个骨灰藏起来。
在藏的过程中,又还看到有一个纪念亭里还有两个,就又去偷那另外两个分别藏到两个地方,并在现场留下手机号码,等待受害者联系他,达到敲诈目的。
目前,刘某文已被公安机关处于刑事拘留。
相关法律
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盗窃、侮辱尸体、骨灰罪。这项罪名成立的话,嫌疑人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的处罚。
骨灰是逝者本身的遗留物
承载着人们的特殊情感
是人们祭奠亡者、寄托哀思之所在
而盗骨灰的行为不仅触犯法律
更是对社会人伦基本底线的践踏
实在可耻
综合自兴宁广播电视台、兴化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