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答:经办时间:每月25日之后至次月8日。
支付标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其中2001年6月30日前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既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也包括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非单位职工,仅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不包括个人缴费记入统筹基金部分:丧葬费:死亡时上年所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上年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执行时间为当年的7月1日至下年的6月30日);一次性救济费:死亡时_匕年所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倍(上年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执行时间为当年的7月1日至下年的6月30日);按月享受生活救济费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为准。上海公墓周边太仓墓地双凤纪念园
.经办手续及流程。无供养直系亲属的,丧葬费及个人账户支付,企业或继承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分局办理:
1.经公安机关认定盖章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殡葬死亡证明》:
2死亡人员户口簿本人注销页;
3.领取人(法定继承人)户口簿:
4.以领取人(法定继承人)姓名开户的所在地工商银行结算存折(卡)及开户单;
5.对于继承人有争议的,需提供公证处证明材料。
.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丧葬费、救济费、个人账户支付的经办流程为:
1.企业或继承人到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一式四份。
2.企业或继承人持《认定表》到养老分局进行初审。打印<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明细),提供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查询遗属是否有参保信息或退休信息。遗属没有参保或退休信息的,在<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认定表》养老分局意见盖章。
3.企业或继承人持养老分局初审的《认定表》、缴费明细及相关材料到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后到养老分局办理丧葬费及救济费支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