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的殡葬改革狠抓火化方向,火化量和火化率逐年提升一。((殡葬管理条例》中规定,“在耕地稀少、人口稠密、交通便利的地区实行火葬、不具备条件的暂时实行土葬。”据《中国民政统计年鉴》显示:1998年全国的年均火化率是39.6% } 2008年为48.5%,火化遗体数从319.9万具增加到453.4万具。
各地积极开展火葬,火葬率逐年提高。由于缺少一套合适的评估体系,有些地区对殡葬改革存在错误理解,仅仅把火化率作为考核的标准。广西的“官员买尸案件,,是在强行下达火化指标的政策下,不得不完成任务所发生的畸形事件。这种为火化率至上、简单粗暴、人还没死就要定死多少人的事件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偷盗尸体并不是个案,近年来在广西等农村地区,不断有群众发现下葬的死者坟墓被挖开盗尸,在多例盗卖尸体案情中,偷尸、运输、交易、买通地方殡改办、顶替火化、下葬的一条畸形黑色利益链隐形其中。买卖尸体完成火化任务不仅引起了群众的不满还滋生了贪污腐败的出现,非常不利于推进殡葬改革。